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33年前的油症患者,政府負責沒?

該篇文章轉載自<自由時報,2012-6-12自由廣場>

◎ 李銘杰(作者為台大職衛所博士生/政大法科所碩士生)

我們先回到三十三年前。

一九七九年,我國爆發史上最嚴重的食品中毒事件,稱作油症事件。當時位於彰化與台中一帶,超過兩千多位民眾誤食含有多氯聯苯/多氯夫喃的米糠油。這些毒物半衰期很長,多數誤食的民眾終其一生都將深受其害,且研究證實,這群油症患者得到第二型糖尿病及死於肝臟疾病的風險都高於一般人,此外還會毒害了油症患者的下一代,影響下一代的生育能力。

日本在一九六八年就發生過幾乎一模一樣的中毒事件,而當時國民黨政府沒有警惕,沒有限制多氯聯苯的使用,間接導致一九七九年幾乎完全一樣的事件發生在台灣。

三十三年後的今天,國民黨政府有因為他們的疏忽,負責替這兩千多名的油症患者爭取到應有的補償嗎?答案是沒有!要不是近年來民間團體積極替這些油症患者發聲,政府早就忘了這群人。

比瘦肉精毒性更明確的多氯聯苯/多氯夫喃,國民黨政府都是這樣的態度在處理,還有人相信政府會負責照顧因瘦肉精受害的民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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