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落實油症受害者照護』公聽會 會議記錄



2011624日,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與黃淑英、林淑芬、陳節如立委聯合舉辦落實油症受害者照護公聽會。
  1. 制定油症受害者救濟法:透過國家機制明訂對受害者醫療、社會與經濟上的政策性補救措施,此立法是否有當?
  2. 立法之前指定專責機構或成立單一窗口照護受害者之健康,並全面為其做血液中多氯聯苯/多氯夫喃濃度之檢測,規定是否有當?


【媒體報導】政府瞞實情 油症病患討公道

台灣立報 記者呂苡榕 / 台北報導 

     塑化劑席捲各大食品,是台灣近年最嚴重的食品公害事件。其實,早在30多年前,食品公害曾讓消費者飽受折磨,而今這些受害者仍沒有獲得照顧,甚至無法求償。
    立法院24日召開「油症受害者照護」公聽會,希望透過立法保障這群在32年因多氯聯苯(PCBs)/多氯夫喃(PCDFs)中毒而導致全身病痛的受害者,獲得賠償及適當醫療照顧。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右起)、陳節如6月24日在立院舉行「落實油症受害者照顧」公聽會,盼政府制訂完備的救濟制度,不再讓油症患者獨自面對疾病苦難與社會壓力。(圖文/中央社) 

1979年油症在台現蹤
     1979年彰化、台中一帶傳出不明原因的皮膚疾病,早在前一年,彰化鹿港、福興和秀水一帶便出現過同樣病症。私立特教學校台中惠明學校也傳出罹患怪病。老師學生身上都長出大大小小的膿包,並發出惡臭。每天晚上洗完澡後,老師還得幫忙把膿包擠破。
    衛生署介入調查,將患者檢體送往日本檢驗後,確定這些皮膚病是因為多氯聯苯/多氯夫喃中毒引起。1968年日本也曾發生類似中毒事件,上萬居民因誤食遭污染的油品而中毒,日本將其稱為「油症」。
    曾任惠明中學校長、也是油症受害人的陳麗玉說,當時政府告訴他們那是因為飲食不乾淨引起,要求他們不要對外聲張,因為沒在第一時間警告,其他持續食用有毒油品的居民甚至因此死亡。
    因多氯聯苯/多氯夫喃中毒造成的皮膚病等表面症狀,只是初期的病徵,在皮膚病逐漸減緩之後,衛生署長對外聲稱多氯聯苯/多氯夫喃中毒大多已痊癒,陳麗玉氣憤地說:「這樣的發言不是顯示他想推卸責任,就是根本不專業!」當年衛生署長的發言影響了醫療機構和公務體系對油症受害者的態度,忽視了油症受害者的照護與需求。

毒化物質恐傳衍下代
    長期研究油症問題的台灣大學醫學系教授郭育良表示,大家原本以為油症是多氯聯苯引起,研究發現,多氯聯苯反覆加熱產出的多氯夫喃才是毒性更強的有害物質。多氯夫喃引發的癌症不止一處,日本學者稱它為「疾病的百貨公司」,會導致各種病變,更會隨著胎盤影響下一代。
    因為當時政府對油症受害者採「自願登記制」,沒出現皮膚病、或害怕遭到污名的受害者,都沒有主動登記,真正的罹病數字不得而知。
     1969年出生鹿港的紀錄片導演陳文彬記得,小學3、4年級時,班上有些同學身上出現許多膿包。一直到6年級畢業,班上少了十幾位同學。不過當時學校要求學生不准談論同學的病,只說是吃了不乾淨的東西。「我常想,為什麼城市邊陲、社會階級低的人會遭遇這種事。80年代的台灣,不少城市邊陲居民為了經濟發展犧牲自己的健康和家庭,甚至是下一代,但至今卻沒有得到好的照顧。」
    目前油症受害者只有門診補助,就連開刀住院都得自費。事件發生後進行的訴訟,部分因為負責人脫產,無法拿到賠償;其他則遭到法院駁回,整起事件在司法上也未曾獲得伸張。
    據郭育良研究,即使是第二代,血液中多氯聯苯含量平均大約3.7ppb,正常大人約為1.6ppb,而第一代受害者,24年後接受檢查,血液中多氯聯苯濃度指數仍超過一般人7倍之多,多氯呋喃則近80倍,遠高國際衛生組織允許的暴露量。這些未被排出體外的毒物,時時侵蝕著受害者的身體。

衛署誠意 受害者無感
    國民健康保險局副局長趙坤郁表示,2005年衛生署以「行政審查」的方式將第二代納入照護名單中,目前約有200名第二代受害者在照護之列。衛生署提供每年的健康檢查、第二代女性血液檢查、定期聯繫等服務。住院補助部分也在今年通過,只待衛生署長簽核即可立即生效。台中豐原和彰化基督教醫院有特別門診的服務,每周一次門診服務。不過,油症受害者卻私下表示,從來沒接過衛生署的電話。

一輩子的痛 國家有責
    油症受害者一直沒有獲得補償和有制度的照護,而台灣食品公害事件30多年來層出不窮。法律扶助基金台北分會律師林三加表示,油症事件牽涉到國家是否涉及行政疏失,國家賠償法是後來才立法完成,油症受害者完全被排除。林三加認為,訴訟獲得的賠償僅是「一次性」,但油症受害是一輩子,他們需要長期的醫療協助。
    「油症──與毒共存」紀錄片導演蔡崇隆表示,塑化劑事件讓大家看見政府想到什麼、才做什麼的態度,油症受害者的處理今天看來特別有指標性意義,透過對特定事件的立法,邁出制度性處理食品公害事件的第一步,未來更可朝向推動「食品公害處理法」,維護民眾權益。

油症受害者與毒共存32年 亟待立法救濟

文章出處:環境資訊中心 2011年6月24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立法委員黃淑英、林淑芬、陳節如24日舉行「落實油症受害者照護」公聽會塑化劑摻入食品的食品安全風暴越演越烈,但32年前吃入有毒食品的數千名受害者與其第二代,仍承受塑毒折磨之苦且無「法」照顧,凸顯立法保障食品中毒受害者的迫切性。

1979年,包括惠明盲校師生在內至少兩千名受害者,誤食遭多氯聯苯(PCB)污染的米糠油,是台灣迄今為止最大的食品公害事件。受害者病的病、死的死,加上當年的加害者脫產、病死獄中,衛生主管機關也僅能提供片斷的協助,宿疾纏身的倖存者至今仍未受到完備的照護。民間團體在立法院呼籲政府設立專法,並提出《油症受害者救濟法》草案供各界討論。

立法委員林淑芬、黃淑英與陳節如等今(24日)下午舉行「落實油症受害者照護」公聽會,黃淑英指出,暴露於這類有毒物質的患者,有許多疾病會延遲至中毒20-30年後才會發病,歷年來行政機關所提供的僅是暫時性行政措施。立委要求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研擬專法保障受害者權益,並確實定期追蹤個案以實際瞭解受害者需求。國健局副局長邱坤郁允諾加速處理,並於一個月內向國會報告進度;而已列冊服務的受害者,未來也將免除住院的部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