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101.4.25 國健局函請各縣市衛生局加強宣導油症患者管理及就醫宣導

國健社字第1010200734號 函文
函文主旨:請衛生局加強宣導多氯聯苯中毒(油症)患者管理及就醫宣導
函文說明:
一、本局(國民健康局)於100年8月公告「多氯聯苯中毒患者健康照護實施要點」,業就本要點所提供健康照護服務之對象,為經本局列冊管理之油症患者:
     (一)第一代油症患者:具油症暴露史,且於6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第二代油症患者:生母為前款患者,且於69年1月1日後出生者。
二、就油症患者所提供之健康照護服務內容如下:
     (一)提供第一代及第二代油症患者定期健康檢查。
     (二)補助第一代及第二代油症患者全民健康保險門、急診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三)補助第一代油症患者全民健康保險住院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三、該要點(指「多氯聯苯中毒患者健康照護實施要點」)第5點規範,非屬第4點列冊管理之油症患者,於100年12月31日前向本局申請,並經審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納入該要點第4點第一代或第二代之油症名冊:
     (一)具油症暴露史及相關臨床症狀(詳如該要點之附表),並有資料可茲佐證。
     (二)生母為前點第一款患者,且於69年1月1日後出生。
四、有關該要點第5點設定申請時間(100年12月31日前),係希望油症患者能重視自身權益,儘速辦理申請作業,倘所轄尚有個案提出申請,在本局修正上開要點內容前,仍將採專案辦理。
五、依上開要點第七點規定,有關油症患者健康管理事項,得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衛生局定期對油症患者進行訪視與關懷,紀錄其動態及病況變化,爰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於每年1、7月函送所轄油症列管個案(包含第1代及第2代)名冊送本局彙整。

*多氯聯苯中毒患者健康照護實施要點之附表--油症患者依症狀嚴重狀況可分四種程度:(可點選放大)
*掃描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該函文如下,兩張圖、可點選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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