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日本油症概況

※本文整理刊於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2009年會刊
(一)日本油症事件概要  
    1968年,日本九州民眾因誤食多氯聯苯污染的米糠油,造成了近兩千人中毒。事件發生後,九州大學工作小組迅即展開追蹤調查與醫療工作,至2004年12月檢驗出的受害者高達1885名,主要居住於九州福岡及長崎一帶。
    事發至今已經41年,受害者除了擔心中毒的自己外,也擔心之後出生的小孩甚至是孫子們的健康,除此之外,有九成受訪者都表示不想讓孩子或孫子知道自己是油症患者的事實。自從油症公害事件發生後,日本全國各地陸續誕生了近100名「黑嬰兒」,在這起事件中的受害者,身體都因此出現各類疾病,直至目前仍未有解決病痛的醫療與對策。
    在油症事件發生後,女性患者的自然流產率為12.18%,比未受害前提高了5個百分點。有87%出現生理痛、30%有月經過多、27%有不正常出血的現象,在生殖器相關病狀方面,有74%的受訪者都患上了子宮肌瘤等女性特有疾病。
    此外,事發之後,日本政府雖然不斷致力於對PCB多氯聯苯、PCDF(多氯夫喃)的相關學術研究,但卻鮮少站在被害者立場,進行被害者調查或是開發相關治療法,因此遲遲無法提出有效的因應對策,因此受害者們的訴求也多未被重視。
    在政府賠償部份,因為1987年最高法院判決非國家責任,故原先國家已賠償的二十七億(日幣),受害者需全數退還(829人);但有超過五百名患者已將之用作醫療費用無法退還,金額高達十七億。日本政府於2007年06月特別成立特例法,來免除大多數患者的國賠暫付款債務,除了上述特例法來免除其債務外,日本厚生勞動省也決定在2008年度,對1300位已被認定罹患油症的受害者進行健康狀況調查,同時支付每人20萬日圓的研究協助金,此外,執政黨專案小組也計畫將對事主企業kanemi油症倉庫提出誠實繳付患者醫療費用的勸告。
     2001年06月「米糠油症受害者支援中心」正式成立。該中心以NGO身分除了盡力掌握米糠油症整體狀況、提供受害者肉體、精神與經濟方面救濟之外,還推動下列措施,期能防止化學物質對人體造成危害。
1.實施居民自主健康檢查。
2.和受害者合作,對政府與油症相關研究單位提出救濟對策與政策建言等。
3.檢討診斷基準的適切性,找尋被忽略油症受害者。
4.要求重新檢討健康檢查制度的適切性問題。
5.女性被害者的健康實態調查。
6.男性被害者的健康實態調查、
7.與台灣油症受害者交流,進行健康調查等比較研究。
8.要求政府展開大規模追蹤調查。
9.強調在國際戴奧辛會議發聲、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10.向日本律師聯盟提出申訴,喚起輿論注意。
11.掌握米糠油症整體狀況,解析其化學物質難分解、蓄積性與殘留性對人權造成侵害等問題,並對下一代提出警告。

(二)日本政府行政上之措施
    油症是PCB及PCDF等關聯化合物之經口攝取引起的中毒症。其適切的治療都還未解明未確立,所以全國油症治療研究班從厚生勞動科學研究費有補助油症之診斷、治療之研究及患者之追蹤調查。
從2002年對有意願之患者實施PCDF血液中濃度之測定。並在長崎縣及福岡縣,由婦人科醫部實施問診之追加或設置油症相談員制度。
依據全國油症治療研究班之油症診斷基準,再由評價委員會檢討PCDF及戴奧辛類和油症患者症狀之關聯性,並再評價診斷基準。並於2004年9月29日確定油症診斷基準補遺。

(三)日本油症特例法簡述     日本1968年,近1萬4000名民眾,由於攝取kanemi倉庫(北九州市)所製造受到PCB汙染的食用米糠油,造成身體健康受損,此事件可說是日本國內最大規模的食品公害案例,現在經認定為油症患者的人數約有1900人,主要都分佈在福岡、長崎一帶。
    受害者之後對政府提出了損害賠償請求訴訟,最後在1987年和政府達成和解,然而政府卻基於債權管理法,要求患者償還先前支付的27億(日圓)國賠暫付款,對於那些有償還困難的患者,則允許其延期繳還。目前政府的國賠暫付款欠債額為17億2700萬日圓,積欠債務的患者仍有510人,由於當中299人的十年延長繳還期限將陸續到期,甚至在2006年度就會先有五名患者將面臨此問題,因此由日本執政黨自民黨及公明黨所成立,負責商討kanemi油症患者救濟對策的kanemi油症問題專案小組。
    在2006年11月28日,針對油症患者的國賠暫付款繳還問題,向日本國會提出特例措施法案,期望透過立法來放寬債權管理法中的債務免除條件(2006.11.29西日本新聞朝刊),經過多方努力,Kanemi油症事件受害者償還國賠暫付款義務的特例法,已於2007年6月1日在參議院會議上表決通過成立,預計目前504位被要求償還國賠暫付款的患者中(債務總額達17億日圓),將有九成以上的債務者可藉由此特例法獲得救濟。此特例法可說是日本油症發生後39年以來的一個新里程碑,往後的焦點,將會集中在未被認定為油症患者的受害者救濟問題,以及油症治療法的開發工作。
    過去日本油症受害者在向日本國家提出訴訟時,曾於二審階段獲得勝訴,當時國家也支付給受害者們27億日圓的國賠暫付款,而後,由於該案審判結果極可能在最高法院翻轉,反判受害者敗訴,因此受害者們便撤銷告訴,償還國賠暫付款的義務也隨之而來。然而,大部分的油症事件受害者,現今都已漸漸邁入老年,其身體直到今日也仍受油症遺害所苦,因此日本政府此次特別成立特例法,來免除大多數患者的國賠暫付款債務。
     在日本油症受害者的救濟對策方面,除了以上述特例法來免除其債務外,日本厚生勞動省也決定在2008年度,對1300位已被認定罹患油症的受害者進行健康狀況調查,同時支付每人20萬日圓的研究協助金,此外,執政黨專案小組也計畫將對事主企業kanemi油症倉庫提出誠實繳付患者醫療費用的勸告(2007.06.01讀賣新聞社西部夕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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