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新頭殼newtalk 2012.09.21-仿效日本 油症患者要受害者救濟法

楊宗興/台北報導

30年多前轟動社會的多氯聯苯中毒(油症)事件,受害者至今仍承受身體健康的危害,受害者今(21)日上午在立法委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視油症受害者的醫療權益,儘速仿效日本推動《台灣油症受害者救濟法》的立法工作。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官員表示,如果立法勢必讓受害認定的門檻比現在還嚴,不見得對受害者有利。

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上午在民進黨立法委員田秋堇、尤美女、林淑芬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數名油症受害人現身說法,希望政府能負起責任,為油症受害人訂立專法,讓更多當年沒被認定罹患油症的受害者也能被認定,並獲得應有的醫療照護。

台灣油症受害者協會理事長廖脫如表示,1979年爆發的油症事件讓許多人終身活在健康威脅的陰影中,但政府對受害者並未有完善的協助,列冊者僅1000多人,許多受害者當初沒有被認定,因此終生承擔高額醫療費用,無法獲得醫療幫助,因此期盼訂立專法對中毒認定之標準、照護之需求進行規範,負起國家應負責任。

油症受害者魏先生表示,當年中毒時自己年僅16歲,並不知道身體的許多病症都是因為多氯聯苯中毒導致,包括滿臉長滿皰疹、視力模糊等,因此花了很多醫藥費在醫治,但政府卻只發給他們一張油症卡減免健保部分負擔,其他政府就完全不管。

另一名受害者則說,自己女兒有被認定食用到問題米糠油而有油症卡,但是當時還在母親肚子裡的兒子,則因為是事發後才出生而沒有辦法被認定是第1代受害者,因而無法獲得與第1代受害者等同的醫療保障,這非常不公平。

林淑芬痛批,1年半前立法院就已召開公聽會,希望能有一套標準找出油症患者,並給予積極的醫療服務,還有就是專法的訂立,結果1年半過去,今天還要被害人在這邊開記者會,衛生署實在是嚴重失職。她說,當年的油症受害者都是偏鄉地區的弱勢族群,政府卻如此對待受害者,如此可以預見政府會用哪種態度,對待未來可能出現的美牛、輻射食品受害者,令人心寒。

尤美女也強調,《台灣油症受害者救濟法》的基本精神有4,首先是明文規範政府的照護義務,讓受害者獲得法律上的保障;其次是建立完整的受害者名冊,不設時間、條件限制,一經認定為受害者就要提供照護;政府應主動調查受害者健康狀況,設立特別醫療門診以改善醫療處境;最後政府也應盡力讓國民了解油症,使受害者不致於遭到歧視對待。

台日油症情報中心負責人藤原壽和表示,日本1968年也爆發多氯聯苯中毒事件,受害者多達2萬多人,雖然廠商Kanemi食品公司後來與受害人達成和解,讓政府認定不需進一步負責,但日本朝野在3年前開始討論應立法協助受害者的醫療,因為多氯聯苯中毒的傷害會跟隨受害者一輩子,甚至會延續到第2代、第3代,因此終於在今年8月完成立法工作,確立政府對受害者應負起的照護責任。

對此衛生署國建局社區健康組長陳延芳表示,當初政府對油症受害認定已經非常寬鬆,事後檢具相關證明也盡可能給予認定,但如果要照日本設立專法的模式,恐怕必須抽血檢驗毒素濃度,但多氯聯苯的半衰期很短,有些受害者可能會驗不出毒素,進而導致無法被認定為受害者,因此立法不見得對被害者有利,這部分可能仍須進行討論研議,看怎樣才能兼顧「情、理、法」,給予被害者更好的協助。

不過藤原壽和指出,在日本確實有些受害者血液中的毒素濃度甚至比一般人還低,但並不影響受害身分的認定,況且血液檢驗也並非油症認定的唯一標準,如果是同一家族共同生活,可以合理研判一起食用了問題米糠油,所以也能認定為受害者,因此認定上應該綜合各種指標進行考量。

1979年彰化油脂公司製造米糠油過程中不慎混入有毒物質多氯聯苯,造成彰化、台中等地食用者多氯聯苯中毒(油症),多氯聯苯會引發肝、腎、心臟、腸胃疾病、自律神經失調、神經痛、子宮癌、乳癌等數10種疾病,多發性風濕關節炎等,受害者估計超過2000人以上,受害者也可能透過胎盤、母乳等將毒素傳給第2代,等於終身健康都會遭到毒素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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