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台灣油症 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知

全體會員及關心協會的朋友們 您好
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預定於105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假台中市中區綠川等四里聯合活動中心召開,會中將依本會章程進行理監事之改選,應選出第四屆理事九人及候補理事三人、監事三人及候補監事一人。
會議資料請點選下列連結  謝謝
會議議程PDF    會議議程WORD    (內含交通資訊)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會社工
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二段246號6樓  聯絡人:蔣志勤
聯絡電話:04-24716747
傳真電話:04-24719673

2015年9月17日 星期四

2015關懷油症患者支持方案 油症患者交流座談














請大家一起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2015關懷油症患者支持方案 油症患者交流座談

日期:2015.10.18 (日)下午2點開始

地點:台中醫院12F大禮堂

(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內容:

會中邀請油症中央主管機關國健署
地方主管機關及地方民意代表參與,
傾聽患者心聲與訴求。

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捐助徵信(104年5月-8月)

社團法人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 捐助徵信

捐款方式及捐款人 金額
信用卡定期定額捐款(李○聲) 4,000
信用卡定期定額捐款(林○孜) 400
信用卡定期定額捐款(許○豪) 4,000
信用卡定期定額捐款(陳○麗) 2,000
信用卡定期定額捐款(黃○弼) 1,200
信用卡定期定額捐款(潘○洵) 1,200
現金捐款(周○雪) 2,000
現金捐款(張○暉) 84
現金捐款(賴○君) 8,800
劃撥捐款(林○海) 2,000
劃撥捐款(張○明) 100
劃撥捐款(蔡○倫) 2,000
合計 27,784



感謝各位捐款人對協會的支持。
如有任何建議及問題,請洽協會秘書處 
TEL
04-2471-6747
FAX
04-2471-9673 
或來信 surviving1979@gmail.com

2015年8月20日 星期四

2015關懷油症患者支持方案—秋高氣爽健走之旅(報名已額滿)











活動時間  104年913() 9:00-17:00
活動地點  泰雅渡假村
參加對象  (報名已額滿)油症受害者及家屬 40
       (因為經費人力有限 這次就限額一台遊覽車 額滿就截止喔)
交通方式  搭乘協會安排的遊覽車,9:00於社口萬興宮集合發車
參加費用  本活動費用(遊覽車車資、門票、午餐及保險)皆由
主辦單位負擔,報名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告知。
活動內容  健走 餐敘 團體支持活動
報名方式  以電話、傳真、e-mail方式報名報名時請提供
參與者姓名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辦理保險需要)
注意事項  如需要志工陪伴或有特殊需求者,
請事先告知協會以便事先安排。
連絡方式  社團法人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
電話:04-24716747   傳真:04-24719673
e-mail: surviving1979@gmail.com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2015年8月1日 星期六

預告訂定「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六條第一項。
三、「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www.hpa.gov.tw),「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地址: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電話:(02)25220731,聯絡人:陳小姐。
(
)傳真:(02)25220768
(
)電子郵件:chen5758@hpa.gov.tw
附件檔案: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草案(預告影本).pdf  (檔案大小:43 KB 下載次數:8)
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檔案大小:125 KB 下載次數:7)
更新日期:104年07月29日

預告訂定「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
三、「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www.hpa.gov.tw),「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地址: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電話:(02)25220731,聯絡人:陳小姐。
(
)傳真:(02)25220768
(
)電子郵件:chen5758@hpa.gov.tw
附件檔案:油症患者法律扶助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檔案大小:109 KB 下載次數:6)
法律扶助公告影本.pdf  (檔案大小:315 KB 下載次數:4)

2015年7月28日 星期二

公告「受理申請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至一百零六年八月九日止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

依據: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十二條。
公告事項:
一、 凡符合「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政府已列冊之油症患者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遺屬,得在旨揭期限內申請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之一次撫慰金。
二、前項得申請撫慰金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 (例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撫慰金之申請權利人,請共同委託一人代表申請;請填妥申請書及委託書(申請權利人僅一人時毋須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各遺屬之全戶戶籍謄本,以掛號郵件寄送「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社區健康組」;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撫慰金」字樣。
三、 申請書及申請權利人共同委託書格式分如附件一、二,可於下列網址自行列印(http://www.hpa.gov.tw),或請各地衛生局協助列印。
四、本案諮詢電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02-2522-0730。
附件檔案:1040724受理申請油症患者撫慰金(衛福部公告).pdf  (檔案大小:51 KB 下載次數:13)
1040724受理申請油症患者撫慰金附件(衛福部公告).pdf  (檔案大小:77 KB 下載次數:13)
附件一撫慰金申請書.doc  (檔案大小:54 KB 下載次數:12)
附件二共同委託書格式.doc  (檔案大小:37 KB 下載次數:9)
附件一撫慰金申請書填寫範例
附件二共同委託書填寫範例

更新日期:104年07月27日

104年8月10日  更新Q&A
104年8月17更新 「申請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問答集

「申請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問答集

問題1.:誰可以申請撫慰金20萬元?
答:凡符合「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12條規定,政府已列冊之油症患者於中華民國10424日「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遺屬,得在期限內(104810日至10689日止)申請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之一次撫慰金。

問題2:要如何查詢往生者是否於政府列冊之油症患者死亡名單?
答:電話洽詢國民健康署油症諮詢專線(02)25220730或撥打各縣
    市衛生局總機轉油症業務承辦人。

問題3:要如何提出申請?(填寫內容說明如附件12圖示)
答:
(1)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http://www.hp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下載「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及「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申請權利人共同委託書」(以下簡稱委託書),自行列印「申請書」及「委託書」2個附件,或請各地衛生局協助列印。
(2)填寫「申請書」:除「審查結果」欄不需填寫外,請依欄位逐項填寫,包括「領據」處;並依規定檢附油症患者死亡證明、每位申請權利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等。
(3)填寫「委託書」:除申請權利人代表外,其他皆為委託人,請填寫表格上方委託人之基本資料;申請權利人代表為被委託人,請在「委託書」下方簽章即可。
(4)檢附相關文件:請依「申請書」之申請文件檢核表相關說明,掛號寄出前,逐項檢查需要檢附之所有相關文件,包括:
A.申請書。
B.申請權利人代表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申請權利人超過一人時之共同委託書。
D.每位申請權利人之全戶戶籍謄本各乙份。但設於同一戶籍者,僅需共同繳交乙份。
E.油症患者死亡證明文件乙份(: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但申請權利人全戶戶籍謄本有明確記載,並加以明顯標示者,本項得免繳交)
F.申請權利人代表指定撥入撫慰金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1份。
(5)「掛號信寄出」:請以掛號信寄至「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社區健康組」;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撫慰金」字樣。

問題4:如申請權利人皆未成年(未滿20)應如何辦理?
答:舉例來說,若死亡之油症患者,其配偶也過世,留下3名幼子
    (未成年)給外婆帶(監護人),填寫方式說明如下:
(1)「申請書」之申請權利人為這3位小朋友,申請權利人代表為這3位小朋友之一(撫慰金也是匯入該小朋友帳戶,只是帳戶金錢由監護人依民法第11011103條規定處理);領據方面,申請權利人共3人,由其中1人代表領取,申請權利人代表若未成年,會簽名的小朋友就簽在上方○○○/○○○代(下方為監護人簽名加「代」字),不會簽名的小朋友就直接由監護人簽名加「代」字。
(2)「委託書」簽章處:同領據簽章方式,小朋友均需讓「監護人簽名」並要加「代」字,並請申請時要附上監護權證明。
   (備註:依民法第1098條之規定,監護人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復依民法第76條及第77條之規定,未成年人之法律行為由法定代理人為之或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故本案簽章處除填寫小朋友名字外,亦須由法定代理人(即外婆)簽章,並敘明代理意旨。同時也要外婆提出監護權證明。)

問題5:若家中往生之油症患者2人以上,都可以申請嗎?
答:是的,請將每位往生之油症患者分別申請,即每一申請案只有一位往生患者,採逐案審查及撥付。

問題6:哪些人為申請權利人?全數申請權利人都要填入表格嗎
答:往生油症患者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遺屬(含子女、養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皆為申請權利人,符合資格者應全數填入;並請推其中1位為申請權利人代表。舉例說明假設王老先生為往生之油症患者其配偶子女及()孫子女皆為申請權利人,共計7人,若推王老太太為申請權利人代表(即為撥款帳戶),則「申請書」應填寫7位權利人之資料(表格不足可影印);「委託書」表格上方填寫6位委託人基本資料,再由王老太太(被委託人)在「委託書下方簽章即可。

問題7:戶籍謄本是所有的申請權利人都要檢附嗎?
答:是的請檢附所有申請權利人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若設於同一戶籍者,僅需共同繳交乙份即可。

問題8撫慰金申請期限為何?要繳所得稅嗎?
答:依公告受理申請期限為104810日至10689日止,領取之撫慰金免繳所得稅。

問題9:申請後,多久可領到撫慰金?

答:自國民健康署收到申請書,且校對所附文件齊全後,原則2個月內會以公文函知審查結果(不通過者亦會回函),並將款項撥入指定代表人之帳戶中。